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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戒毒社区工作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广州仁泰医院 浏览量:119 发布时间:2012-12-27

    法律对戒毒社区工作的规定有哪些   

 

 

    一直以来,我国在与毒品斗争的过程中,同时总结出很多的经验,针对禁毒的各项工作,人大代表整理出相应的法律条文在执法中运用,那么法律对戒毒社区工作的规定有哪些?

 

 

    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同时第四条也明确了“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这为戒毒社会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必将推动戒毒社会工作走上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轨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颁布促进戒毒社会工作进人到其发展的春天。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出戒毒社会工作组织。2007年5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成立了禁毒社会工作队,并明确“这一新的禁毒模式将陆续在云南其他州市推广。一位参加禁毒社会工作队成立仪式的官员表示,‘开展禁毒社会工作者行动,不仅是市民参与禁毒斗争的重要载体,更是确保禁毒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 2008年9月,江苏省苏州市和各县(市)、区日前陆续成立“自强服务社”,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承担全市吸毒人员管理和参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任务。此外,浙江省温州市、深圳市等地也都成立了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专职为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