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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资讯
各国禁毒模式简介
来源:广州仁泰医院
浏览量:213 发布时间:2021-11-25
截至2007年11月I日.共有183个国家和地区加人修正后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182个国家和地区加人《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国际公约规定缔约国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包括立法和行政措施切实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并且可以采取比公约更为严格或严厉的措施,如果它们认为这些措施是可取的或者必要的。也就是说,毒品竹制的国际公约为各国的禁毒法律框架提供了一个“底线”,公约明确指出的9名、需要管制的药物和必须承担的责任都要反映在各缔约国的法律法规中。
因此,缔约国的法律都涵盖了抑制毒品供应(如打击制毒、贩毒》、减少毒品需求(如戒毒、禁毒宣传)、打击毒品相关犯罪(如洗钱、有组织犯罪)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内容。但是,各个国家和地区面临的毒品形势不同、法律传统各异、社会经济文化因素也各有特色.因此各自法律规定的侧乘点不尽相同,社会政策的出发点也不一样,组成了目前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丰富多样的禁毒模式。